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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作者:陈军伟     来源:     点击:

各位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育人工作,表彰在专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的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现开展第五届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并通过各工程类硕士培养单位的实践考核。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实施、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四)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通过实习实践,参评者的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请。

(二)各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三)学校组织初评。

(四)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

(五)审核结果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评选奖励

对表彰者授予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第五届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二)《实习实践成效报告》(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三)成果支撑材料:奖励、专利、论文、竞赛获奖等(电子版、纸质版)。

六、材料提交

请于2023年12月11日中午12时前,将申报材料所需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高研院研究生培养中心(2号楼504,chenjw@feishu.uestc.cn),联系人:陈军伟0755-21031167。

七、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填写《第五届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1)时须注意格式规范。

(二)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附件2提供的《实习实践成效报告》模板体例进行填写,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针对存在低级错误、填报内容有误等问题的申请材料,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附件:

1.第五届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2.实习实践成效报告


 研究生培养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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